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朱良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祝缓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503

192021级各班:

国医大师朱良春教授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教育事业,特在我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基金,激励品学兼优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要求,现将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在校全日制医药专业本科生

二、评奖名额

药学院可报送4人,校级层面进行差额选拔(具体另行通知),全校最终评选出不超过10名同学。获奖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奋发向上,富有爱心,勇于奉献,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期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一年中必修课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5,总成绩在班级前十名之内,且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在应用研究方面取得鉴定成果者,成果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3.有体育课的年级体育成绩为合格,并同时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无体育课年级的同学须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体测免测者不可申请)

符合以上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班级学生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所有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并保证报送材料的准确性。凡报送材料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者,一律返回重新报送,所有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11日下午14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者须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一)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19级、20级、21级每班限报1名,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请各班于411日下午14点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交到学工办(B1-328)祝缓老师处。电子版发至:xgbzhuhuan@126.com

1.手写申请书纸质版(南中医信纸、黑色水笔、班主任签字)1份;

2.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表格格式不要擅自改动,单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附件4,须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

5.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

(二)是否进行院级答辩根据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评选细则.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朱良春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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