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祝缓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038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要求,现对2020-2021年获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条件

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非正常消费者;

7.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二、审核程序

  1.各班级评议小组担任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小组。

  2.受助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认真撰写审核表中的年度总结材料,不得寥寥数语,杜绝抄袭。

  3.班级奖助贷小组依照审核条件和审核表内容进行评议审核,填写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奖助贷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4.学院对本学院受助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三天。

  5.学院将审核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复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并于411日下午16点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版材料如下:提交至学工办祝缓老师(b1-328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正反面打印一式2

2)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班主任/辅导员须签字)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材料如下:发送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审核表务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须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文件名“XX班瑞华启梦年度审核材料”;

2.年度审核不通过者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额另行通知,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进行补选。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班级评议意见.doc

附件3: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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