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402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拔工作已经开始。选派工作的详细情况已经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67)。现就2023年度我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网上申请及申报工作时间为2023410-430日。请申请人于420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药学院办公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网上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3.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②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④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⑤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⑦ 外方合作者简历;


    ⑧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 《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完成网上填报内容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网上填报阶段此表不显示));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及其它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四、注意事项


    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可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需按期派出。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tiandajiang@njucm.edu.cn。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田大将;联系电话:025-85811524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药学院

2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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