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组织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纪美琳发布时间:2022-06-21浏览次数:2639

       根据《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1)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暂行规定》(附件2),本学期末应对2020级硕、博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药学院2020级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将于近期开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由各二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根据本学位点情况,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附件3)自行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考核小组成员一起对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治学态度、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实践能力及原始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现场打分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成员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4)签字确认。

2、考核中有不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由各二级学科学位点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3、考核工作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后,由各班班长集中将中期考核表(附件4)(一式三份)报送学院研究生办老师(B1-324)。

4、特别提醒:请参加考核的同学根据培养方案仔细审查公共必修学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类别学分是否修够。

附件1: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zip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暂行规定》.pdf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pdf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延期申请表;在线考核流程.doc.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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