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祝缓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1454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要求,现对2019-2021年获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年度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条件

受助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继续受助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3.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及格;

4.瞒报家庭收入,弄虚作假者;

5.从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6.将所得助学金用于请客、娱乐、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非正常消费者;

7.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8.因家庭情况好转,退出了贫困生库者。

二、审核程序

1.各班奖助贷小组担任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工作小组。

2.通知班级受助学生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认真撰写审核表中的年度总结材料,不得寥寥数语,杜绝抄袭,并填写《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3)中相关内容。

3.班级奖助贷小组依照审核条件和审核表内容进行评议审核,填写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奖助贷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4.学院对本学院受助学生进行复核,并公示三天。

5.学院将结果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复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三、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审核工作,并于4月21日下午17点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工办祝缓老师(b1-328)处。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学生本人签字,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班级评议意见(附件2)(小组成员签字,班主任辅导员须签字)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gbzhuhuan@126.com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附件1),审核表务必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

所有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文件名“XX班瑞华启梦年度审核材料”。

年度审核不通过者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名额另行通知,在符合条件的同年级学生中进行补选。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418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表.doc

附件2:班级评议意见.doc

附件3:瑞华启梦助学金年度审核汇总表.xlsx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