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程立辉发布时间:2022-04-02浏览次数:1792

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现将我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药学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各班级候选人推荐名额

班级

名额

18级中药九年制班

5

18级中药学1班

3

18级中药学2班

3

18级中药制药班

3

18级中药资源与开发班

3

18级药学1班

3

18级药学2班

3

18级药物制剂班

3

18级生物制药1班

3

18级生制制药2班

3

18级食品质量与安全1班

3

18级食品质量与安全2班

3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转本班

3

药物制剂专转本班

3

二、评选流程

(一)评选步骤

1、本次评选采用自主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方式开展。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至班级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严格遵循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严格组织评选,班级结果公示3天。

3、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选结果按照推荐顺序,填写《2022届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议结果表》(附件2)

(二)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日—4月8日

学生申报

4月9日—4月12日

班级公示

4月13日-4月23日

学院审核公示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各班级必须坚持标准和推荐比例,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组织评选工作。

2、各班级组织评选时需和各党支部汇报,要求党支部指派1名正式党员对投票进行全程监督,党员不能是本班同学。

3、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应加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宣传范围和力度,深入挖掘毕业生中的先进典型事迹,鼓励少数民族和家庭困难学生积极申报,提高评选工作的关注度,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发愤图强,带动班风和学风建设。

四、材料提交

各班级公示期结束后,提交附件2(纸质版)至程老师,截止时间2022年4月13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1、班级推荐至学院的学生仅作为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学院将依据名额和条件,视情况组织公开答辩,最终名单见学院公示。

2、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5-85811577。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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