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本科生走读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2-03-23浏览次数:127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在校期间办理走读手续,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走读的条件

全院本科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居住。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走读:

  (一)实习学生因安排困难需要在校外住宿者;

  (二)确因身体条件或健康状况等原因限制而不适宜在学生公寓居住者。

二、申请走读的时间

每年的五月份办理下一学年的走读手续。实习学生的走读手续集中在一月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三、走读办理的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发放《本科生走读申请登记表》

(二)学生填写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本人到学院确认签字,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定;

(三)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由校医院鉴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因实习需要申请走读的,由教务处鉴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五)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签署学校意见。同时,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走读协议书》。《走读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学工处、所在学院和学生本人留存;

(六)学生凭《本科生走读申请登记表》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走读协议书》到学生处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领取《退宿通知单》。财务处凭《登记表》和《退宿通知单》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住宿费结算手续。

四、走读学生的教育管理

走读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走读协议。走读期间,学院及班主任应与学生及其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学生走读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走读学生加强安全教育管理。

本规定自20223月开始执行,此前有关学生走读各项规定不再继续执行,本规定由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本科生走读申请登记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走读协议书

  3.走读办理程序流程图

  

附件.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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