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 党员先锋见行动”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程立辉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215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切实把“学史力行”与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结合起来,推动学生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伟大号召的迅速行动者、忠实执行者、模范践行者,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系统关于开展“初心如磐跟党走”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  党员先锋见行动”主题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20——11月10

二、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党员先锋见行动

三、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本科生

四、活动内容

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学工系统关于开展“初心如磐跟党走”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依托学院学生党支部,以有影响、见实效、能持久的活动为载体,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开展“党员引领计划”等形式,为身边的同学提供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真正使党史学习教育接地气、入人心。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党支部要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实际,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学生党员为主体,引导学生党员带头践行,并带动广大同学积极参与活动。

2.科学设计,有效落实。各支部要加强活动设计,以广大学生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结合专业特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3.加强反馈,务求实效。各支部可定期公布学生党员参与情况,依托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活动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学习教育、预备党员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支撑材料。

4.认真总结,扩大宣传。各支部要总结活动亮点、成效,通过学院、学工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活动总结材料一份(不少于1000字)、活动照片、报道截图等佐证材料,以上材料请发送至624153904@qq.com。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