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药学院“优秀科创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张倩发布时间:2021-05-24浏览次数:761

各2018级、2019级班级:

为持续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使创新创业教育覆盖全体学生,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我院在每个班级设立“科创委员”,自设立以来,科创委员认真负责,积极向各班级学生传达学院科创精神和相关工作。目前,学院已经形成较为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 “优秀科创委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药学院各2018级、2019级班级科创委员

二、评选条件

1)达到我校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各项目标要求,日常行为规范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则》;

2)担任班级科创委员一年及以上;

3)能正常通过导师指定和自主选修课程的考核,无重修;

4)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院传达相关工作;

5)班级参加院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发明或知识创新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的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1/3

四、奖励措施

“优秀科创委员”由药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五、评选办法

1.“优秀科创委员”:评比采用个人申请,学院科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

2.   请申请参评 “优秀科创委员”的各位在52818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NJUCMKC@126.com52818: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表)交至学工办(B1-328)张老师对面办公桌处。 

六、评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525-528日:各位科创委员上报材料。

531-62日:学院评比并公示。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1年优秀科创委员申请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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