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1-04-26浏览次数:576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专家遴选基本条件。

 

专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获得“江苏省名中医”(含“省名中西医结合专家”)称号;

 

2. 有独到的中医药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是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

 

3. 坚持中医临床实践,积极开展学术传承活动,热心培养后继人才,身体健康。

 

(二)工作室团队及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1. 工作室团队至少有8名成员,由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工作室负责人、中医临床、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网络等多学科工作人员组成,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人员应相对固定,年龄、专业和职称结构应相对合理,规模适当,每周在工作室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

 

2. 工作室负责人应热爱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与名老中医药专家专业一致,并由该专家推荐,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0年以上;

 

3. 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应优先考虑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全国优秀中医人才、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主要继承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4. 名老中医药专家本人为工作室导师,工作室团队负责人、中医临床工作人员为工作室继承人。

 

(三)工作室依托单位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好的中医药基础、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

 

2. 领导重视,能够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申报要求

 

1. 已建有国医大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专家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 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6个。由符合条件的老中医药专家本人申请,填写《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3. 请各单位于2021428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表》(一式二份)、《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报送至药学院办公室B1-326田大将老师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andajiang@njucm.edu.cn。联系人:田大将,联系电话:025-85811524

 

 

 

附件1: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第四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药学院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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