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君发布时间:2021-03-30浏览次数:1384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毕业生中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推动毕业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1年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25

(三)评选资格

      评选资格见附件1

(四)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采用网上申报,线下提供材料审核的方式开展。

申报步骤:

1)网上申报:学生登陆奥蓝网学生版评奖评优各项评优申报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注:请对照评审条件录入相关信息,获奖时间及名称需与证书一致,与评选条件无关获奖无需录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4817:00

2)材料审核: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48日前,提供网上申报时成绩、获奖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并填写好附件2(辅导员签字),送至B1-328程立辉老师处进行审核。(注:不进行线下审核的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视为无效)

(3)材料提交:所有获奖的佐证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624153904@qq.com,邮件名称:姓名+优秀毕业生。

(五)其他

     (1)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2021届校优秀毕业生荣誉,并获得至少1次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2)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docx

2.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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