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展2019-2020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君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次数:4154

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学院将对2017级至2019级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927日—2020108

二、参评对象

2017级至2019级学生

三、组织领导

本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由学工办负责协调,责任人为学工办分管书记;学院评议小组由学工办分管书记,主任及各位老师组成。班级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17级为辅导员)。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程序要求

1.班级评定。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班主任为组长,辅导员为副组长(17级辅导员为组长,学业指导教师为副组长),班级全体班委同学任组员,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10人。评选方式方法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和“适应素质”分需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最终评议得出。

2.学院评议。学院评定小组根据各班级提交材料进行评定审核,最终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评定要求

1.大学生综合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发展性素质分。基础性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基础性素质分=思想道德素质分×10%+专业学习素质分×70%+身心素质分×20%。发展性素质分为其评定总分×20%

2.思想道德素质:以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为评定标准,最终结果填写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19-2020学年)》(附件5)上。

3.专业学习素质: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9-2020学年课程成绩,负责按学分制成绩折点办法折点并计算平均绩点。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关于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请各班级按《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奖励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学生手册》)执行,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审核认定,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4.身体素质以体育部提供的成绩为准。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17级为辅导员签

2.2019-2020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17级为辅导员签

3.《班级评议小组成员》(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班主任签字/17级为辅导员签

4.(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19-2020学年))(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17级为辅导员签

5.所有加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送还学生,复印件留作备份,不归还。

各班级在10911点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送到学工办高莉莉老师处,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1160291145@qq.com,文件名邮件名重命名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材料。

                                                           药学院学工处

2020927

附件1:思想道德素质评定办法.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分表.xlsx

附件3:2019-2020学年发展性素质加分表.xls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成员.xlsx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测评表(2019-2020学年).xls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