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19-11-07浏览次数:2485

各班级:

根据《关于下达 2019年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76号)要求,现对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贫困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为贫困生数据库内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的一半。

对于已在省扶贫办建档立卡且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学院可结合该生本学年度受助情况,优先给予最高档资助。

三、报送材料

1)《高校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及字典说明》(见附件1)只需电子版,发送至yxyjzd@126.com。具体要求如下:①填表前请仔细阅读Sheet2sheet3的“组织机构表”“字典说明表”,按照要求填写。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②若表格右侧出现小箭头的下拉选项,请一定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恰当的选项,不要自行输入。③“贫困等级”一栏,请根据自己的贫困生认定等级,选择“特别困难”“比较困难”或“一般困难”。④“银行账号”一栏,统一填写学校用的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卡号。⑤“备注说明”一栏,请以第一人称填写,要全面详实,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超字数无法导入系统。⑥表格大小可以调节,但不可增删表格。

2)申请人书面申请(正规信纸,黑色水笔,辅导员/班主任签字)一份;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只需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

1111日(周一)上午11:00前,请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B1-328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吕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yxyjzd@126.com,发送时请将邮件标题和文件命名为“国助+班级”。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予以接收。

2019国助附件.zip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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