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开展恒辉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671

江苏恒馨源服务外包公司与南京宁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公司座落于钟灵毓秀的江苏省南京市,致力于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事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派遣和有关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业务。两家公司心系国家中医药教育,关心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别是药学事业的发展。根据两家公司的意愿,从2018年起,在我校设立“恒辉助学金”,旨在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药学院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一、资助对象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贫困”、有志来自农村地区、父母务农的全日制公办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1.2018年起,每年在一年级学生中遴选3名同学予以资助;

2.每人每年资助5000元人民币,直至本科毕业(共计四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医药专业,并致力于中医药事业发展;

2.品行端正,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成绩优良,学业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40%

4.来自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务农,需在贫困生库中。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1.恒辉助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10月;

2.按照1:1.7的比例实行差额评选;

3.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恒辉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4.辅导员/班主任推荐、学院初审,进行院内公示三天;

5.报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6.报恒辉助学基金会核准;

7.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取消其受助资格,空缺名额从一年级学生中补充推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生将被取消获助学金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首考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待人不诚实,做事失信用,社会影响较差者;

4.不热心、不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不关心他人者;

5.生活习惯不好,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6.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受助者。

六、材料报送

1.书面申请书(学校正规信纸,一份,附班主任签字)

2.附件《恒辉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1123日(周五)中午1100前,请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B1-328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吕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yxyjzd@126.com,发送时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恒辉+班级+姓名”,文件名命名为“班级+姓名”。每班限报一名。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予以接收。

恒辉助学金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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