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的意见

发布者:王祥磊发布时间:2018-05-11浏览次数:2942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做以下规定:

 一、原始资料审核流程

       1.研究生提交答辩资格审核前,应将所有原始资料交导师审核。

      2.各导师对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签字确认。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于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前成立审核小组,对研究生原始资料进行抽检核查(含同等学力研究生)。

 二、审核结果与应用

1、经专家组抽检核定,对于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最终核查结果必为“不合格”: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2、学位论文最终核查结果为“合格”,则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学位;最终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则学生需将论文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学位;若最终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学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同时停止导师下一年度招生。

3、若对于以上核查结果有异议,研究生可填写《药学院研究生原始材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由导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交院学位委员会申诉,由学位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定结论。

 三、本意见经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各学位点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研究解决。

药学院研究生办

2018年5月11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docx

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docx

附件3: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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