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领用办法

发布者:谢波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916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育的基本工具,其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教材选用必须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审核把关,保证选用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材管理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思想性原则    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思想认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育人为本。杜绝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材进入课堂。

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简程马工程教材)书目的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作为本课程基本教材。

2.择优原则    选用教材应从教学需要出发,强调教材的思想性、学术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如下:

 ①教材内容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适宜教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②教材内容应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能反映本课程所在学科的最新进展及发展水平。

 ③各类专业原则上应该选用近五年内出版的教材,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④优先选用国家级、省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教材。

 ⑤经教研室论证,在确定没有统编教材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可以选用质量较高、内容较合适的教学用书作为基本教材,或组织编写自编教材。

3.减轻学生负担原则

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教材应当本着减轻学生经济负担、有利于学生学业发展的原则,坚持每门课程尽量只选用一种最适用的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增加辅助教材的,须有所在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部门)同意后,由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4.集体选用原则

课程教材选用尊重教学学术,在坚持思想性原则的前提下由课程主讲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要求推荐适用教材,经教研室集体研究决定,学院初审,最后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5.统一原则

除个别教改项目外,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同门课程,选用教材版本应当一致。

二、教材选用的程序

1.教研室选择教材版本。课程主讲教师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安排,提出选用教材的方案。由教研室对教材进行预评估,经集体研究,确定教材版本的选用,并分别填报下学期的教材版本选用信息,报教学秘书初审,学院审核。

2.学院初审教材版本信息。学院教学秘书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教研室上报的教材版本信息审核;对需上报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决定的问题,要逐一注明。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

3.教材建设委员会审定教材选用信息。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各院教材计划,对于有争议的教材,按程序研究解决。审定后的教材版本信息由教务处备案并落实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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