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药学院职称评审工作中述职测评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学院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关于民主测评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校级资格审查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组织落实:
本次民主测评工作,学院委托中药系和药学系组织落实,其中:
1、中药系组织涉及的部门包括:中药系、实验中心和测试中心
2、药学系组织涉及的部门包括:药学系和药理系
二、时间安排:
由中药系和药学系系主任自行组织,完成时间截止5月13日(周三)17:00。
三、工作程序:
各申报人员进行公开PPT述职汇报,汇报时间4分钟以内,主要汇报内容为自己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业绩、社会服务等情况。参加民意测评人员根据个人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无名额限制。民主测评结果作为推荐申报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要求各系、中心的所有老师都要参与民主测评工作(不能参加者请与系主任请假),申报人员不得参加民意测评
2、各系安排专人负责制票、计票、唱票及提交相关材料等工作
3、学院委托专人到现场进行监督工作的开展。
五、5月13日需提交学院材料:
1、申报人述职PPT电子
2、本系参加民主测评述职的签到表
3、每个人的选票、选票汇总表的电子和打印件,其中打印件需负责本系的系主任签字。(选票见附件2)
六、学院联系和监督电话:025-85811524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