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有24位老师符合申报条件,现公示如下:
符合正高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潘苏华 池玉梅
符合副高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房 方 张 瑜 邱蓉丽 梁 涛
刘春美 宋 珅 张 良 张兴德
袁冬平 马宏跃 李念光 付廷明
张 蕊 崔小兵 殷放宙 李俊松(转系列)
符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潘自皓 陈丽红(转系列)
基本符合副高职务申报条件人员:
宿树兰 刘学湘 张科卫 王爱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0年4月24日至4月25日。
对初审结果有何反映,请与药学院办公室李敏联系,联系电话:85811524,电子邮箱:liminnju@163.com。
药学院
201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