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建军发布时间:2026-03-02浏览次数:16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61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现就做好我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要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二、考核有关事项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档次人员应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二)本年度新进教职工:(1)初次就业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2)非初次就业的,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的,由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三)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五)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中医大人字〔201439号)要求,应参加而未参加或考试未通过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档次。

(六)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专任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南中医大委〔202527号)要求,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当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绩效考核评为第三等次人员,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档次。

(七)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八)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执行,详见附件1

(九)从2025年度开始,师德师风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中医大委办〔202536号)组织实施,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填报有关表格。凡参加考核人员存在《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南中医大委教〔20251号)所规定的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632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布置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202632

学院各系、中心、办公室布置考核工作

202638

1.系、中心、办公室报送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

2.系、中心、办公室开展年度个人述职、考核,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报送考核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3.系、中心、办公室汇总报送本单位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

4.2025年度开始,师德师风考核依据《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组织实施,报送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后单独交给学院组织员徐钰君老师。

202539日—310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提交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全院分为七个考核小组分别组织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7个考核小组及组长如下:

   (1)中药资源与鉴定系组长             谷  巍、郭  盛

   (2)中药炮制系组长                   李伟东、李  林

   (3)中药制剂系组长                   郑云枫、王若宁

   (4)中药化学与分析系组长             宿树兰、陈佩东

   (5)药理系组长                       洪  敏、吴  丽

   (6)药物化学系组长                   张毅楠、徐  飞

   (7)生物制药与食品科学系组长         王南溪、薛峰

   (8)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组长   崔小兵、戴小斌

   (9)各行政办公室组长                 徐钰君、徐建军

各考核小组分别在本单位成立5人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报院办公室备案。

3.各学系、中心、办公室教职员工,对照年度考核标准,在学系、中心层面进行述职考评;申请优秀等级者经个人申请、全系(中心、办公室)范围内公开述职、考核小组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确定优秀等级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4.关于师德师风考核,请各考核小组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其中①考核所有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管理岗和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职工不参与师德师风年度考核②同事互评:由所在教研室同事交叉互评。③学生测评: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以评教评学系统中学生打分为准(由各考核小组统一向学院教学办询问后填写),未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由考核小组组织本导生或研究生匿名评价(不少于3人),新进教职工当年无需参与学生测评,由考核小组根据自评和互评得分情况综合衡量。④组织评定:由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后评定。⑤《师德师风个人自评表》《师德师风同事互评表》和《师德师风学生测评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各考核小组留存备查。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由各考核小组汇总,填写好“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组织评定”得分后,电子版和纸质版单独交综合办徐钰君,纸质版需要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五、指标分配

序号

学系、中心、办公室

优秀指标数

1

中药资源与鉴定系

7

2

中药炮制系

3

3

中药制剂系

8

4

中药化学与分析系

9

5

药理系

7

6

药物化学系

7

7

生物制药与食品科学系

5

8

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6

9

各行政办公室

5

各学系、中心及办公室所推荐的优秀等级人选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面向各考核小组所在学系(中心或办公室)全体成员述职,推荐小组择优推荐程序进行。不得将优秀等级推荐指标简单指定人选,各学系(中心或办公室)所推荐人选若不能通过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者,当年不予增补推荐并核减下一年度优秀等级推荐指标。

六、材料要求

1.请各位老师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填报,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

2.请以考核小组为单位汇总报送相关附件,附件2附件3和附件5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办公室B1-326附件2和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xujianjun@njucm.edu.cn

联系人:徐建军、徐钰君(师德师风考核);联系电话:025-85811524


2025年度药学院年度考核通知附件.rar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试行).docx



药学院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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