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祝缓发布时间:2025-05-09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4525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学生会最新改革要求,拟于2025523-24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二十九次学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3.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4.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章程修订报告》;

5.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现将药学院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  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数量以及代表构成的广泛性来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校学代会拟设代表名额为141人,我院拟设本科生代表16人,各班至少申报1位代表候选人。

1.各班级自主推荐产生至少一名代表候选。

2.非校、院学生会学生骨干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名额分配覆盖各年级,同时兼顾党员比例和专业结构,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3.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召开本学院主要班团干部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出规定名额的学生代表候选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征得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上报大会筹委会;

4.大会筹委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查,根据代表资格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需为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本科生,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入校以来从未受过院级及以上行政处分,敢于并善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学习勤奋刻苦,学业优良,在同学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代表条件;

2)历年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专业任选课(不含双学位或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3)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正确行使学生组织内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表格材料上报方式:

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在班级内切实开展推选工作,须于511日(周日)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四)、“药学院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简介”(附件五)电子版发至邮箱nzyyxyxsh@163.com,文件标明“班级+校学代会代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B1玻璃房;

四、本科生代表选举通知:

为确保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顺利召开,保障广大青年行使民主权利,药学院将于512日(周一)下午16:40B7-103举行选举大会。

注意:各班级除推选代表候选人外,须另行推荐1位同学进行投票。本次大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本次校学代会本科生代表(含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

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的过程中,形成选举结果报告和新闻稿,并将选举产生的学代会代表(含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进行公示。

 

推选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是我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希望各班级高度重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选代表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进行。

附件.rar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筹备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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