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历年来“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推荐参选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1. 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名单详见附件1);
2. 2024年12月至今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推荐人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思想引领:在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团建设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术科研: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3)创新创业:在创新创业实践、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优异;
(4)社会实践: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5)文体艺术: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领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6)其他类: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影响力。
(二)推荐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 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 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 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二、推荐程序
1. 班级推荐(4月10日-4月12日):申报人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学委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参评者本人不得作为本次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级评议小组审核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2.学院评审(4月12日-4月14日):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院级评审答辩,答辩时间暂定4月14日,地点待定;择优推荐0-1名候选人(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
3. 材料报送(4月14日前):《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撰写);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类别整理)。
4. 学校评审(4月15日-4月22日):学工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于4月13日18: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830106@njucm.edu.cn。
1.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2.事迹材料
3.班级公示截图
纸质材料:于4月14日上午10点前交到B1-328张巍老师处。
1.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2.事迹材料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核把关:各班级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成果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所有证明材料需核对原件确认,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 突出特色亮点:事迹材料要聚焦中医药特色,重点展现候选人在经典传承、科研创新、文化传播等方面的突出贡献,通过具体案例、数据等真实反映其示范引领作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docx
附件2: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