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4号)要求,结合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做好我院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超过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不超过2名、优秀教学团队不限推荐名额(除团队带头人外,团队成员3人至7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选拔程序等严格按照《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附件2)执行。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做好遴选推荐。
2.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报人必须客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停报各类人才项目3年。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业绩成果材料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推荐。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学院初审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经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人、4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15万元/个。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
五、材料要求
请各有意向申报人于2025年2月1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药学院办公室B1-326,逾期不予受理:
1.各类培养对象推荐表及佐证材料(附件4、5、6,推荐表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本,一式3份),佐证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佐证材料须标注页码并附目录,材料报送后不再返还;
2.《2025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只交电子版);
3.上述材料电子档请打包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邮件命名为“申报人+2025年青蓝工程申报”,其中佐证材料须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
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85811524。
附件3:学院关于“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报告(模板).docx
附件4: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5: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7:2025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药学院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