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药学院团字〔2024〕25号
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各团支部推优入团(入团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部署安排,药学院现就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入团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发展团员工作的规范组织和有序开展。
2.各团支部按时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推荐入团发展对象。把思政课考评优良、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团员发展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修课近2学期首考无不及格现象;
(2)按时依规参加所在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活动;
(3)经过六个月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团积极分子;
(4)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5)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截至成为发展对象之日前一年,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个小时。
3.团支部提出召开发展团员大会申请,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审核、药学院分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工作线上开展。药学院分团委负责此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标准严格、流程规范。支部大会流程:
(1)清点参加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4/5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班主任或辅导员参加会议,同时药学院分团委同学到场监督。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满足全部要求,“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团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经历和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实际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支部每次可推选出不超过1名入团发展对象。
二、日程安排
10月26日—10月30日 各团支部开展推优大会、报送推优结果至药学院分团委
10月30日—10月31日 药学院分团委审核、公示发展对象名单
请各团支部于10月3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
纸质版:
1.附件1-药学院入团发展对象审核表
2.附件2-团支部入团发展对象票决情况报告
电子版:
1.附件1-药学院入团发展对象审核表
2.附件2-团支部入团发展对象票决情况报告
3.附件3-2024年度下半年××团支部入团发展对象候选人花名册
4.附件4-党团基本知识学习培训记录
5.志愿服务时长证明(pu截图)
纸质版报送至B1三楼“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支部工作室”(玻璃房);电子版报送至邮箱yxyyounger@163.com,邮件名为“xx级x班团支部+入团发展对象”(例:21级中药学1班团支部入团发展对象)。
联系人:濮子彧
QQ:3185717003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6日
药学院团字〔2024〕25号——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各团支部推优入团(团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