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结果公示

发布者:李曦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074

 

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自评、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我院2023-2024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结果已经产生,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公示期:2024927日至2024929,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1-328)反映,电话: 025-85811577。

 

药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rar


            药学院本科生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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