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李曦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30

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院在籍学生,2023级学生和班级不参评。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名额分配,我院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共4人,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二、评选表彰标准及要求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须获得两次及以上校“三好学生”,或获得一次校“三好学生”和一次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不包括各类奖助学金,文体、科创及学科竞赛获奖)。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评选要求:参评学生须获得过两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或获得一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及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不包括各类奖助学金,文体、科创及学科竞赛获奖)。

3.“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评选要求:获奖班级从往年“十佳班级”中产生。

4.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材料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个人申请,各班级组织初选推荐,班级成立以班主任和辅导员为组长的评议小组,由评议小组审核并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院。

各班级于4月12日(周五)17点前,将附件1:《药学院2023年省三好、省优干班级评议小组意见》(一式一份),附件2、附件3和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纸质版送至药学院学工办(B1-328)李老师处,电子版打包以“班级+奖项”命名发送至yxylixi@163.com。

2.省级“先进班集体”须从往年“十佳班级”中产生,符合申报要求的班级请于4月12日(周五)17点前将附件4:《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送至药学院学工办(B1-328)李老师处,电子版打包以“班级+奖项”命名发送至yxylixi@163.com。

3.申报表格填写字体均为华文仿宋,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表格不要修改、不要变形,表格保持1页

4.学院将组织公开评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学工处。学校将进行校级差额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材料.rar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