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立辉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846

各班级:

  为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选调生队伍结构,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落实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下发的《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公告》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选调600人(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选调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11015日)。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其中,报考乡镇(街道)职位,须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报考法院系统和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表彰奖励可放宽至院系级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77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4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7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于202110816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电子版发送至624153904@qq.com,同时将成绩排名、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提交至B1-328程立辉老师处进行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截止日期10月8日16:00),原件审核验证后可当场返还给本人。毕业生在《选调推荐人选名册》上所填信息均须与提供的各项材料内容表述相一致。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照选调条件和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选调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汇总并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后于20211010日前交至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版通过奥兰网上报。同时提交名册人选的成绩排名、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学院验证各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照选调条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汇总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人数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11012日至1015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01516∶00;缴费截止时间:101616∶00

5.资格审核。江苏省委组织部于1014日前对学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6.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为1024日上午。考场分别设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22日至1023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7.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各职位选调数量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1.5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男女选调数量同步调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15人。考察人选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示。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

8.确定拟录用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9.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10.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1.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学校。学校就业部门及时办理派遣手续,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南京海事法院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不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

1.机关职位选调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人选,在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锻炼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素质测试后,凭有效证明材料于20211030日前向江苏省委组织部申请减免考试费。

五、工作纪律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各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附件下载.rar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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