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要求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学院实施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要求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要求,本年度推免工作继续对《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16〕23号)中部分条款作如下规定:
1.定向委培和订单定向培养学生不参加推免遴选。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依据综合评价排名予以推荐,取消《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六)项之“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的推荐规定,调整为获国家级科技比赛特等奖前四主创分别加7.0、6.0、5.0、4.0分,一等奖(金奖)前四主创分别加6.0、5.0、4.0、3.0分,二等奖(银奖)前四主创分别加5.0、4.0、3.0、2.0分,三等奖(铜奖)前四主创分别加4.0、3.0、2.0、1.0分。
3.《管理办法》中国家级科技比赛仅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统称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省级科技比赛仅指上述竞赛的省级赛。
4.在校生参军入伍、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者加2.0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再加2.0分。
5.参加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1.5分;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竞赛前三名加0.5分。
6.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除外),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计划分配:
1、推荐条件参照《管理办法》。
2、按照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本年度我院共有推免生计划64+32名,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班人数、既往推荐比例以及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和国家一流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各专业2022届推荐计划数名额分配见表1。
专业名称 | 人数 |
中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 32 |
中药学 | 20 |
中药制药 | 6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12 |
药学 | 16 |
药物制剂 | 4 |
生物制药(中外合作) | 2 |
食品质量与安全(中外合作) | 4 |
合计 | 96 |
三、组织实施
1、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
2、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专家审核小组名单见附件2。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应届毕业班辅导员负责计算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综合排名并向学生公布(计算方法见学校《管理办法》),以专业(专业方向)为单位综合排名前30%的同学具备推免资格。各班级必须按照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只有排名靠前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方可向后顺延推荐(体育课成绩不列入绩点,但需合格)。
4、院推荐工作组对各专业(专业方向)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和评议、通过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
5、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2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所有推荐材料必须于工作进度时间内严格执行。
(5)以上材料见附件3
特别说明: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2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请下载打印签名,扫描或拍照保存为PDF版本,PDF名称:班级+姓名;
(2)成绩纸质版由学工办统一打印,不需另外提供;
(3)加分材料扫描上传(不要拍照),保存为PDF版本。PDF名称:班级+姓名+加分材料名称;
(4)加分材料答辩时间待定,相关鉴定意见和记录由学院准备;
(5)以上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4日21:00前发送至邮箱624153904@qq.com,邮件名称:推免+班级;
(6)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提交材料时避免重复发送,同时注意分类清晰,整齐合理。
四、取消推荐资格
推荐名单确定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荐资格:
1.受到任何形式处分的;
2.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3.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七、药学院2022届推免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见附件3。
八、凡对学院推荐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推荐工作组反映。联系人: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程立辉,025-85811577。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2022届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名单
组长:曹鹏
组员:吴啟南、谢波、赵明、朱栋、张峰、吴皓、李伟、潘扬
秘书:程立辉
附件2:
2022届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生答辩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严国俊
组员:刘培、郁红礼、陈勇、刘睿、刘圣金、喻斌
秘书:程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