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19-01-08浏览次数:1423

各应届毕业生: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落实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江苏省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9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本次报名、推荐工作,学校不设计划限制,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提出申请。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201914日)。

3.应届本科生,本科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47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17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7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3),于111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将电子稿发送至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老师的邮箱,同时将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在校期间任职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供审核,原件审核验证后可当场返还给本人。毕业生在《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上所填信息均须与提供的各项材料内容表述相一致。

2.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照选调条件和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负责对申请人填写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汇总并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后于2019114日中午12:00前交至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版通过奥兰网上报。同时提交名册人选的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附有班级排名,加盖学院公章)、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在校期间担任职务证书或证明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请学院验证各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院党委(总支)公章。学院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对照选调条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现场审核,并汇总报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9121日至127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5.参加笔试。2019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某设区市类别I高校职位达不到1∶3比例,相应减少选调计划,调减的计划增加至该市类别II高校同类职位。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根据学校报送的《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7.进行面试。面试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8.人选公示。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发展潜力和选调志向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等情况。考察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0.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人选,报江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录用派遣手续。录用人选确定后,发录用派遣通知到学校。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及时将档案转递到派遣地的市委组织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14.分配去向。选调生在所报考设区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各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药学院  田大将   B1-328   025-85811577   tiandajiang@njucm.edu.cn


附件:附件1: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高校名单.doc

附件2: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职位简介表.doc

附件3:江苏省2019年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xls

附件4: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选拔报名有关问题解答.docx



药学院学工办

20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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