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根据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点实际情况,特制定药学院实施意见。
二、组织原则: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向的考查。
三、推免生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计划分配:
1、推荐条件参照《管理办法》。
2、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计划,我院共有38名推免名额,结合我院各专业学生人数,综合考虑一流学科、优势学科、急需发展学科及专业发展,确定了我院2019届推荐计划数,具体见下表:
专 业 | 直推名额(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点) | 推荐计划数 |
中药学 | 0 | 11 |
中药制药 | 0 | 5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0 | 6 |
药学 | 0 | 4 |
药物制剂 | 1 | 4 |
制药工程 | 0 | 3 |
生物制药(合作办学) | 0 | 2 |
食品质量与安全(合作办学) | 0 | 2 |
3、关于校外推荐:凡具备我校正式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支付报名费及选择报考志愿,从2015招生年度起,推免生可以填报任意一所研究生培养单位。
四、组织实施
1、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荐工作组),名单见附件一。
2、适时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与应届毕业班辅导员负责计算本专业(专业方向)学生综合排名并向学生公布(计算方法见学校《管理办法》),以专业(专业方向)为单位综合排名前30%的同学具备推免资格。各班级必须按照综合排名顺序确定推荐名单,只有排名靠前学生书面确认放弃推荐资格,方可向后顺延推荐(体育课成绩不列入绩点,但需合格)。
4、院推荐工作组对各专业(专业方向)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和评议、通过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学院公示后报教务处。
5、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本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
(2)学生成绩单一份;
(3)所有加分因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或直推)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5)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正在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的教授推荐并签名的推荐信;
其中1-3项材料有学生提供,4由学院提供,5为符合直推条件的同学提交。所有推荐材料必须于工作进度时间内严格执行。
五、特别说明
1、综合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推免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加2分,学生参加“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体育竞赛的前3名加0.5分。本次推免工作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2、药学院有1名符合直推条件的学生,名额学校单独划拨。直推生的推荐程序与其他推免生推荐程序相同, 如放弃推免或审核未通过,该名额将由学院统筹使用。
3、《管理办法》中国家级科技比赛(由国家教育部主办)指的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科技比赛(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指的是“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或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接收及监督工作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药学院2019届推免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见附件2。
七、凡对学院推荐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推荐工作组反映。联系人:药学院学工办田大将,025-85811577。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18年9月7日
附件1: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名单
附件2:药学院2019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表
附件1:
2019届药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狄留庆、胡立宏
组员:王海波、巢建国、李伟、陈军、付廷明、潘扬
秘书:田大将
附件2:药学院2019届毕业生推荐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表
药学院研究生推荐工作程序及工作进度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成立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布置传达推免文件精神 | 药学院 | 9月6日 |
2 | 向应届毕业班班级传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 辅导员 | 9月7日 |
3 | 召开应届毕业班辅导员会议,布置药学院推免工作和日程安排 | 学工办 | 9月7日前 |
4 | 报教务处学院推荐工作组名单和学院实施意见 | 学工办 | 9月7日 |
5 | 各班级计算学生必修课平均绩点和综合排名,所有学生签字确认后报学院推荐组审核 | 辅导员 | 9月10日前 |
6 |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 学工办 | 9月12日前 |
7 | 推荐学生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填写《推免申请表》并汇总至学工办田老师处 | 学工办 | 9月13日前 |
8 | 院推荐组确定推荐名单,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 学工办 | 9月14日 |
9 | 审核申请材料 | 教务处 | 9月14日-15日 |
10 | 召开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推荐名单 | 教务处 | 9月15日 |
11 | 推荐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9月15日-9月24日 |
12 | 推免生网报 | 教务处 | 9月24日24:00前 |
13 | 推荐工作结束,关闭系统 | 教务处 | 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