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01 浏览次数: 127

 

各系、教研室、实验室: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开展我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建设负责人遴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范围:药学院全体教师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锐意开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教授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

3.长期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体系和发展方向有较全面的了解,在本学科专业的社会生产实践中拥有丰富经验,学术研究方向明确,有清晰的专业建设与发展思路。

4.近5年教学建设及改革中成绩突出,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所主讲的课程被评为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主编规划、协编教材;或在与专业相关的竞赛中指导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三、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建设规划,并根据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2.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审定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报经学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协助教学院长执行教学计划,包括落实教学任务、选用教材、参与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检查等。

3.组织本专业的教学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制定,并配合学院(系)做好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本专业方面的教学及研究活动;指导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的建设;参与本专业师资的培养、引进等工作。

5.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评估,配合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评估工作。

6.组织申报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教学建设、研究、评奖等项目。

7.开展专业调研,开展与兄弟高校同类专业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本专业的办学水平,扩大本专业的社会影响。

8.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工作。

四、聘任方法及程序

 1.应聘教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负责人申报表》(附件1

2.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对教师所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教学委员会对应聘教师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确定名单并公示

4.  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应聘教师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负责人申报表》一式两份,于2017410日交至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bianyaqiong@163.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负责人申报表.doc

 

 

药学院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