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5-2016年度第二学期我院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审核情况进行公示(附件1),请研究生助教填写《助教岗位津贴申请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报送给各班班长,津贴审核情况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科办反映,联系人高老师,电话85811522,同时将相关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问题说明:
(1)同一任课教师课程相同但班级不同,由同一学生担任助教,第二个班级课程助教津贴计算将乘以系数0.8,第三个班级乘以系数0.6;
(2)同一任课教师讲授课程相同但班级不同,原则上只能聘请一名助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2名助教,助教津贴计算将分别乘以系数0.8
(3)同一课程原则上只能聘一名助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聘请2名助教,助教津贴按照一门课时计算,助教津贴计算将分别乘以系数0.5。
附件.rar
药学院教科办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