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2026年秋季新学期科研实验室安全 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君发布时间:2026-09-09浏览次数:12

各实验室负责人:

为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师生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防范化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保障新学期各项科研实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组织各实验室于9月内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全员培训。本次培训重在提升全体实验室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执行能力,关系到师生人身安全与实验室长期稳定运行,请务必做实培训,杜绝形式化走过场。

一、培训要求

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结合本实验室科研实际,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

1.实验室管理规定学习:详细解读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重点讲解危化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化学品)全流程管理、标准实验操作流程、仪器设备(含通风设施)使用维护规范、实验废弃物分类处置流程、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确保全体人员明晰安全工作要求、操作规范与处置流程。

2.本实验室安全风险点识别研判:立足实验室自身实验类型、试剂设备条件,梳理剖析实验室特有安全风险,涵盖化学品储存使用风险、电气安全隐患、生物安全风险等内容,提升师生风险辨识能力与事故前置预防能力。

3.安全常识与习惯性违规问题反思:针对日常高频出现的安全短板开展警示教育,包括实验室环境卫生、物品摆放秩序;严禁消防通道、门后堆放杂物;烘箱周边禁止放置易燃物品;插线板远离废液、水源等重点注意事项,纠正常见不安全行为习惯。

4.《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学习:组织全员学习学校安全追责制度,解读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检查巡查要求、隐患整改要求;明确严重安全隐患界定标准、实验室安全事故分级;宣讲各类违规行为、隐患及事故对应的处罚措施与责任追究情形,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使全体人员清晰知晓岗位安全职责以及违规失职带来的后果,牢固树立“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

二、时间地点安排

1.本次培训须在9月24日前全部完成。

2.请各实验室负责人于9月16日17:00前填写培训计划表单(https://docs.qq.com/sheet/DUkVJSVF0TkZ3UWdH?tab=BB08J2),填报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参训人员名单。

3.培训结束后,将培训现场照片发送至邮箱:guyy@njucm.edu.cn;培训签到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 B1314。

学院领导及安全督查组将对照上报的培训计划开展抽查工作,现场随机向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教师、学生提问实验室管理制度、本实验室风险要点以及追责细则相关内容。培训落实不到位、现场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将记入实验室负面清单。

学院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漠视安全管理要求、安全工作落实懈怠的实验室,将执行即时关停整改处理。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培训工作,精心筹备培训内容,保证培训质量与实际成效。以培训为抓手压实全员安全责任,完善实验室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共同维护学院科研环境安全稳定。

如有疑问或需要工作协助,请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025-85811530。


附件1:药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培训签到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pdf


药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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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