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专业就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且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困难毕业生(不限户籍)。毕业生存在下列困难情况之一: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3.至毕业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持证残疾人;
5.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6.特困人员。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请时间
线上申请开放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27日。
四、申请发放程序
(一)办理并开通社保卡。为确保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生务必在申领前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
(二)线上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1)学生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申请。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符合困难情况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每人限领一次,已享受过该补贴(或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
(2)资格审核。学生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校验人员困难身份,校验通过的不再上传证明材料。系统校验不通过的需按照附件2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学校和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五、工作要求
1.请各班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均能按需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2.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联系人:钱老师,电话025-85811938。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