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5年度公开遴选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5-10-24浏览次数:10

2025级各班级:

 为了帮助大一同学更好地了解学习内容与专业培养方案,进一步了解科研,提高三自能力,由研究生作为导师指导学生,充分体现“启发式”和“循序渐进”教育原则,2013年我院实施了研究生指导下的科研助理培养模式。2025年,本项工作即将开展,拟选取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163左右。

一、报名要求:

1)对科研事业有浓厚的兴趣,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科研导师交代的任务,并能顺利通过考核(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高中阶段,参加化学、数学、生物、英语、物理竞赛者优先考虑,但不作为必要条件。

   2025级研究生科研助理培养时间:2025年11月-2026年6月,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若科研助理培养期间表现优异,获评“优秀科研助理”称号,可申请3分学术科研类学分。

二、中止培养资格情况:

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取消培养资格:

1)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2)必修课一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

3)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经心理测试不能适应学习压力者;

4)学期学生行为规范综合测评等级为中以下者;

5)本科生科研导师(研究生)提出终止培养对象。

三、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经研究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核等环节,学院共招聘126位本科生科研导师(研究生)(详见附件2: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助理导师(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请有意向的本科生填写附件3: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登记汇总表(每人参考附件2选3位候选导师),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 NJUCMKC@126.com(仙林校区),TZyxytw@126.com(泰州校区)(主题:研究生科研助理+班级,例:研究生科研助理+25中药学类1班),纸质版仙林校区班级交至仙林校区药学院学工办(B1-328)张静静老师处;泰州校区班级交至泰州校区药学院学工组办公室(9-218)杨志光老师处。考虑后期培养工作,请本科生联系导师时主动说明校区(仙林/泰州)截止时间:2025年1031 1800。


联系人: 刘琳、张静静仙林校区)、杨志光(泰州校区)

联系方式:15349253128、025-858115773355636718(QQ)


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助理导师(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登记汇总表.xls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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