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我院2024-2025学年大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结果已经产生,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1-328)联系,不再接收新材料申报。
联系电话: 025-85811577
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评分表(药学院仙林校区).rar
药学院本科生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