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 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
3. 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2. 各学位点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应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个小组配备秘书不少于1名,负责复试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
3. 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旦确定,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秘书处现场记录复试过程。
4. 推免考核各环节全过程录音录像,校纪委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推免考核结束后,录音录像及评分记录等材料报送研培办集中统一保管。
5. 各学位点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三、推免报名
1、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09:00---9月25日09:00
(1)该阶段仅限参加我校推免预报名考核且“考核通过”的考生报名,其他考生报名无效;
(2)我校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仅限该阶段报名有效。
2、推免考核时间:9月20-23日9:00-14:00 (如下图,如有变动由二级学位点通知为准)
3、推免考核时须携带的材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诚信考核承诺书》原件;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备查);
(4)考生可提供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
注意:请各二级学位点在考核前,参照《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
四、复试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分值为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淘汰。具体项目内容和分值由各考核组制定。
2、推免考核结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考核结果为“考核通过”的考生,根据推免计划按照总分排名,依次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我校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及“教育部推免系统”及时更新接收推免生剩余专业情况,分批次组织后续推免考核工作,请考生关注。
2、我校各单位有专人与报名同学联系确认相关信息,请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并处于畅通状态。
3、药学院研培办:025-8581115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025-85811028。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