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10号),落实我院《制药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任务,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项项目申报遴选工作。本年度设置专项项目资助1~2万元/项,项目建设期限1年,项目设置中期考核。重点资助具有工程教育背景的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方向。鼓励药学院教师与合作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科研技术人员联合申报,学生培养类项目应有我校制药工程专业在读本科生参加。
一、项目申请指南
方向1. 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
资助内容:重点资助以课程思政为重点的课堂教学内容改革,鼓励教师申报课程思政相关教育教学改革课题;聘请合作单位思政名师开展针对专业教师和学生的思政课程培训,鼓励教师参与思政教学会议活动,提高教师的思政课程教学研究能力。
成果要求:建设1-2门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思政,梳理出3至5条所授课程的“思政元素”;申报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课题1-2项,举办思政课程讲座或研讨会1-2次;大力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发表思政相关核心期刊教改论文1篇以上。
方向2. 专业教学资源建设
资助内容: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建设覆盖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重要知识点的资源共享课程和微课程;优化教材建设与使用,全面提升本专业教材的质量,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与合作单位的产教融合资源课程建设。
成果要求:与合作单位共同参与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课程建设,建设1门省级以上一流课程;与合作单位合作进行教材建设,新增制药类专业核心课程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行业规划教材1部以上;与合作单位共同进行课程建设,申报产教融合课程1门以上,开发特色教学案例1-2项。
方向3. 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资助内容:优化专业教师结构,提升整体教学与教研水平,教师团队成员在全国性或省级教学组织、团体或专业刊物担任委员以上等重要职务;完善中青年教师师资培养的培训机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着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提高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成果要求:教师获国家或省级微课竞赛、教学能力竞赛等奖项1项以上;选派教师赴合作单位进行产业进修1-2人;引进合作单位产业教授1-2人,参与教学工作,依托课程群实施“课程群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形成“教授-工程师”结合的稳定教学梯队,定期召开教学团队建设与教学经验交流会。
方向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资助内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的各类实践活动课程,以项目、活动为指导,邀请合作企业具有市场实操经验的人员,为大学生开展专题讲座,结合药企推广策略和学生实际能力,指导学生开展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大学生实践活动,提高对学生市场意识、创业活动等多方面能力的综合素质培养。通过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模式,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实训,提升专业实践水平。
成果要求:与合作单位联合带教本专业学生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项以上;带教本专业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1项以上;带教本专业本科生获得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者申报专利1项以上。
方向5. 其他重要的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
资助内容:全面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专业建设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习成效,建设质量文化,持续提升工程师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探索“校企协同、双核强化、理论与实践相融”的培养理念,加大校企课程整合力度,倡导在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实习实训中进行工程师培养。推广试试案例教学、项目教学等教学方法,注重综合性项目训练,着力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成果要求:与合作单位共同修订形成符合卓越工程师教育的制药工程专业特色培养方案,形成完善的卓越工程师教育评价体系,建立跟踪培养成果以及反馈提高的机制;与合作单位联合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1项以上,联合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1篇以上,形成校企师资互聘机制;与合作单位合作建成符合卓越工程师教育体系的制药工程实验室,引导学生进入合作单位实验室与工程一线,进行工程师训练培养。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为药学院或合作单位(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编人员,鼓励“药学院教师+合作单位工程师+本专业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围绕制药领域的工程技术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在相关领域已具有前期基础和良好积累者优先。
三、申请受理
申请人须选取上述5个方向中的其中1项进行申报,成果不需要覆盖选取方向下的所有成果,鼓励针对具体方向下的1-2项成果进行专题研究,其中至少完成1项指标要求,完成多项指标的项目将予以奖补。申请项目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与《汇总表》(附件2),申请人签名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申请书提交至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卓越工程师项目命名)至制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1.申请项目按照院级教改课题认定和管理。
2.项目经费在南京中医药大学使用,经费原则上不外拨。经费使用需遵守南京中医药大学相关科研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芳
联系电话:025-85811695
电子邮箱:040096 @njucm.edu.cn
附件一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二 药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项项目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