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部署,经研究,拟于2025年11月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5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6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为2025年11月,具体日期和参会事宜另行通知。年会由南京大学主办。
三、项目推荐有关要求
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须由本科生为主完成,项目范围为2023年度、2024年度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并分别填写推荐意见表(学术论文按通知的格式要求另附全文),详见附件《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及附件1-5。
四、项目报送
请各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班级梳理2023—2024年国创计划的完成情况,择优推荐学术交流、成果展示、创业项目推介三类项目,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得推荐,相关材料请于7月27日下午2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834669429@qq.com。学院将根据推荐情况,从中择优推荐1篇论文、1个项目展示、1个创业推介项目上报教务处。本届年会将遴选12项左右的优秀创业推介项目,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总决赛。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