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中医药事业“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需求,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对中药学(本博连读)专业自入学后本科阶段和四年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阶段实行全员、全过程、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探索在本科教育中培养出一批具备潜质的中医药拔尖双创型人才,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备中医药原创思维,思想品行端正,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广、传统文化底蕴深厚、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高、学贯中西、追求卓越、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培养办法
进入本培养方案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本科阶段的学习,毕业时除达到一般本科生的培养目标,满足以下1-4项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以下5-12项中的三项:
(一)达到我校本科生教育管理的各项目标要求;
(二)必修课程无重修;
(三)能正常通过导师指定和自主选修课程的考核,无补考;
(四)体育成绩合格,身心健康;
(五)熟悉导师研究方向,参加导师主持或由导师推荐的1项以上课题研究;
(六)完成两门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边缘学科课程的辅修,成绩优良;
(七)至少参与1项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项目;
(八)至少参与1次校级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类竞赛;
(九)参加不少于2次国内外学术报告或学术会议;
(十)完成本专业最新科学前沿综述报告不少于2篇;
(十一)参与发表不少于1篇论文(中文核心期刊)或专利;
(十二)能反映其具备较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其它材料。
三、导师
(一)导师条件
1.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治学态度严谨。
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教学工作,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能够引导学生好学、勤学、善学,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目前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的导师优先。
(二)导师职责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教育,应秉持“学术研究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个人追求与社会进步结合起来”科研育人理念,着力培养树立学生科研理念、科学家精神。
2.为学生开展科研和专业实践搭建平台,推动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在具体实践中通过科研合作、学术讨论、论文指导和组织实践等方式,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多角度培养,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每学期面对面辅导学生不少于8次,每学年做1次辅导小结。
3.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定期召开组会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三)导师考核
1.将导师每学期辅导学生次数,指导学生参加大创实训项目、科创类竞赛及学生满意度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计入年终绩效考核工作量,具体标准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2.根据导师敬业精神和培养学生的学习成效,每年评选优秀导师。
(四)聘任方法
1.采取学院推荐与个人、课题组报名相结合方式。
2.学院院务会讨论确定名单公布。
四、培养对象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进取。
2.申请学生为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四年制本科生和一年级九年制本科生,对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浓厚兴趣,专业学习基础扎实,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动手能力。
3.学有余力,有足够精力和时间保证全程参与相关科研实践活动。学生通过各课题组面试遴选,重点考核学业兴趣和未来发展等。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有志成为创新创业优秀青年人才。
(二)培养要求
1.进入导师团队后,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目标要求结合个人特点制定学习计划,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学术讲座、科研创新思维培养和培训等作出安排。
2.学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采取导师指导与学术团队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要求
学院每学期对培养对象组织一次考核评估。对不能正常完成其年度培养计划的学生,与导师共同决定终止其培养对象资格。培养对象在一年以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自动中止培养资格,待无下列情形者,方可再次纳入本导培养对象名单:
1.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行政处分;
2.必修课1门重修或选修课2门重修;
3.长时间不参加课题组组会或不参与科研活动;
4.出现严重心理障碍,经心理测试不能适应学习压力者;
5.其它。如培养对象本人或导师提出终止培养计划等。
五、组织实施
(一)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落实,工作职责如下:
1.接受培养对象申请和导师登记,确认或调整导师和培养对象;
2.负责对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评估;
3.审核发放导师工作量。
(二)工作程序
1.学院每年10月份组织师生双方互选;
2.具备资格导师,自愿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方式,确定导师名单向学生公布;
3.具备条件学生,根据个人志趣、爱好和发展志向,填报导师志愿;
4.在额定名额基础上,师生双方之间进行互选,确定结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