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张巍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5

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精神,现就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追加名额

我院(包括仙林校区和泰州校区)追加名额共7名。

二、奖励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三、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启动评审工作。评审对象、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要求参照《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班级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包括个人申请及有关材料证明),并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3)。

2.班级推荐。班级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包括为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人数20%,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进行评议,每班限报1人,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班级推荐出的同学请加QQ群813145231。

3.学院差额评审推荐。学院将组织公开答辩,请申报同学做好准备,答辩形式为PPT展示答辩,每人不多于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学院组织以学院领导、辅导员、学业指导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按照不低于1:1.5比例对申请学生进行差额评审。共进行两轮答辩,第一轮答辩仙林校区学生评选出8学生泰州校区拟评选出6名学生参加第二轮评选;第二轮评选答辩后,拟推荐出7名学生报送学校。推荐名单将在全院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学校评审。今年国奖名额已分配至各学院,校级层面不再进行差额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报校奖贷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5.结果公示。审定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6.材料报送。待学校评审结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上级要求在国奖评审系统中上报评审材料。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21-23级各班须在1129点前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830106@njucm.edu.cn,邮件名文件名统一为:**级**班国奖,逾期视为主动放弃。纸质材料于11月4日下午2点前交至B1-328学工办张巍老师处。

1.学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申请表格式请勿变动),申请表按“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命名,如“张三510124199652451247申请审批表”。上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仔细阅读附件3,规范填写表格

2.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交电子版。

3.班级评议小组意见一份,附件4(须班主任/辅导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上交纸质版。

4.班级公示截图上交电子版。

5.获奖证明材料,上交电子版。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xlsx

附件3: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送要求.docx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意见.doc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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