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的通知

发布者:李曦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872

2023级中药学类、药学类各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开展药学院2023级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1.2024-2025-1学期实施分流,2024-2025-2学期学生按照分流后专业学习。

二、分流对象:

2023级中药学类专业学生2023级药学类专业

大类专业

分流专业

限选人数

中药学类

中药学

30≤人数≤90

中药资源与开发

30≤人数≤90

中药制药

30≤人数≤90

药学类

药学

30≤人数≤90

药物制剂

30≤人数≤90

三、分流流程及程序

(一)准备动员阶段10月17-22日)

1.学院成立院级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各大类专业负责人组成,并设秘书2人。

2.召开学生专业分流讲解动员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使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正确选择适合自己修读的专业,讲解动员主要由各专业负责人、班主任组成。

3.按专业计算成绩(只计算前2学期必修课首修成绩),并本人签字确认。各班级102217点前提交班级前2学期成绩单需包含平均绩点专业排名,成绩单需每位同学签字确认班主任签字,交B1-328学工办老师处

(二)志愿填报阶段10月23-27日)

学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件1),班级填写好志愿填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2班主任签字各班级1025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XX班级分流材料命名邮件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xylixi@163.com附件1附件2纸质版交至B1-328学工办老师处。

(三)筛选阶段1028-30日)

1. 统计各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如按照学生第一志愿的填报情况即可满足上述条件,专业分流领导小组不再做任何调整;若某专业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上述限制,则按照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 未能满足第一、二志愿的学生,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填写需调剂学生名单统计表,依据各专业设置情况进行调剂,直至所有学生分流至相关专业。

(四)结果公布1031-11月3日)

公布分流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附件材料.rar

药学院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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