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团字〔2024〕18号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诸葛健发布时间:2024-10-02浏览次数:10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药学院团字〔2024〕18号

 

          

各团支部、社团组织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我院共青团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了大批优秀团员,其中有很多学生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根据我院党建发展工作的要求,现决定在各团支部开展团内“推优”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团支部“推优”对象请严格遵守文件《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推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拥有1年以上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1个月;

2.必修课近2学期首考无不及格现象;

3.按时依规参加所在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活动;

4.按时按量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

5.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个学时。

、具体要求

1.各团支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推优”工作的规范组织和有序开展。

2.团支部可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推优”比例各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团支部“推优”条件及流程,请参照文件《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严格遵循“推优”要求与流程,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志愿要求:21级以6个学期计算(30分);22级以4个学期计算(20分);23级以2个学期计算(10分);24级以1个学期计算(5分)。其中,24级同学可于本学期末提交志愿时长证明材料。

4.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本次“推优”工作线下开展药学院各党支部与药学院分团委共同负责“推优”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日程安排

107109   各团支部推优报送推优结果至学院分团委

10月10日—1011日   学院分团委审核、公示

请各团支部于10月9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

纸质版:

1. 附件2-团支部推优表决票(所有到会团员都需上交)

2. 附件3-团支部“推优”入党积极分子记录表

3. 附件4-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4.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相关部分需手写)

电子版:

1. 附件4-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2.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3. 志愿服务时长pu截图证明24级同学不要求

纸质版报送至B1三楼“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支部工作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nzyyxytw@163.com,邮件名“xx级x班团支部”(例:21级中药学1班团支部

联系人:刘思怡

QQ:1553224829

邮箱:nzyyxytw@163.com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410月1日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团支部推优表决票

附件3-团支部“推优”入党记录表

附件4-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审核表

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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