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9月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费菲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10

各学位点负责人、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严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就20249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原始资料检查流程

        1研究生应于75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原始资料审核”申请,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下载本人《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

       2、各导师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相关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整性,并审查已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于78日前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签字确认。原始资料副本需妥善留存,直至国务院学位办及江苏省学位办完成本批次论文抽检工作。各导师一定要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

       3、各二级学位点对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组织抽查(含同等学力研究生),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签字确认,同时填报《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各学位点根据专业方向随机抽取,并确定抽检名单,其中博士论文抽检比例100%,硕士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60%

       4、各学位点于710日前完成原始资料抽查,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纸质版返回给各研究生自行保存,归科技档案存档;请于711日上午11前将《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B1-324办公室;《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ffei@njucm.edu.cn

       二、审核结果与应用

       1、经专家组抽检评定,对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最终核查结果必为不合格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2、学位论文最终核查结果为合格,则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学位;最终核查结果为基本合格,则学生需将论文整改后提交《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附件3),经导师确认后方可申请学位;若最终核查结果为不合格,则取消学生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3、若对于以上核查结果有异议,研究生可填写《药学院研究生原始材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附件4),由导师复审后签字确认提交院学位委员会申诉,由学位委员会给出最终评定结论。

       4、研究生院将于712日公布本批次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名单,716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1 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2 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抽检审查记录表.doc

附件3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整改情况说明.doc

附件4 药学院研究生原始资料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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