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举办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职业规划大赛通知

发布者:程立辉发布时间:2024-04-25浏览次数:10

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全国、江苏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储备力量,决定举办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职业规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规划职引赢未来,岐黄青春建新功

二、大赛内容

1.成长赛道。面向本科一、二、三年级、研究生一、二年级学生,考察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考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详见附件2)。

三、大赛赛制

大赛包括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和训练营四个阶段。

1.院级初赛。院赛由药学院承担,根据选手提交材料,推荐1-2名选手参加校级复赛。

2.校级复赛。复赛由学校负责组织,参照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评审规则,根据综合评分高低,角逐校级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3.校级决赛。决赛采用全校公开展示形式进行,每赛道取前3名进入校级决赛,根据综合评分高低,角逐校级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

4.训练营。大赛结束后,将根据比赛情况推荐获奖选手进入训练营,继续打磨项目,视作品情况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四、赛程安排

1.院级比赛:即日起至512日。

2.校级复赛:513日至519日。

3.校级决赛:520日至531日。

4.训练营:6月初至11月。

五、参赛要求

1.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参赛选手所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失去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有意愿参加比赛的同学,请510日中午12点前依据相关附件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学院根据材料择优报送校级参加复赛

六、奖项设置

校级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其中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由校赛复赛确定,特等奖、一等奖由校赛决赛确定。学生赛道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其指导教师配套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

以上奖项均配套获奖证书及纪念品。

七、联系方式

人:程立辉

联系方式:025-85811577

电子邮箱:830104@njucm.edu.cn

 

附件.docx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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