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2023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静静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10

一、工作目的

  考核药学院2023级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

二、工作时间

202447日-2024422日。

三、工作流程

    1、47-412

各班级成立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科创委员任副组长,班长、团支书等全体班委任组员)。研究生科研助理(本科生)对照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我评价,完成《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班级考核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填写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3: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2、41218:00前

2023级班级报送材料:

电子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

发至:NJUCMKC@126.com,邮件主题:**班科研助理考核材料,如23中药学类1班科研助理考核材料

纸质材料:

A.《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B.《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班主任签字)

C.《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手册》

  交至学工办(B1-328)张静静老师处

3、413日-419

学院审核。

4、420日-4月22

学院公示考核结果。


联系人:李喆文、张静静

联系方式:13912634533、025-85811577


附件1: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过程记录表.docx

附件3:药学院研究生科研助理考核汇总表.xlsx


药学院学工办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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