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试行)

发布者:吕苇发布时间:2023-11-17浏览次数:870

  为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结构,提升实践能力培养,有效构建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医教协同与科创融会相统一的人才培养新格局,努力培养具备中医药原创思维和多学科交叉创新能力,能够运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原理,解决临床和生产实际问题,实现“学贯中西、大师潜质、国际视野、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本研贯通,阶梯递进。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本研贯通,阶梯递进培养要求,实施通识书院与专业书院培养相结合、传统师承教育与现代导师培养相结合、计划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管理相结合的“三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科、临床、科研、课程及管理等协同育人作用。建立择优选拔和分流培养机制,完善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高阶创新,通专融合。推动国学与经典融通、临床与科研贯通的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深化课程改革,理顺课程先行后续关系,构建本研贯通课程体系,提高核心必修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打造通识基础全面、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科研创新活跃、国际视野宽广等高阶创新课程体系,优化以岗位胜任力培养为导向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三)名师领衔,全程引导。集聚校内外优质教师资源,采取书院制、师承导师与科研导师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优选校内外优秀导师组建双师型导师团队,强化全员全程导师引导。配备优秀课程教学团队,打造荣誉课程和名师金课。设置荣誉培养计划贯穿本研培养全程,全面提升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综合素养和能力水平。

(四)以生为本,科学评价。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完善思政教育和专业教育体系,深化培养质量与培养成效评价综合改革,构建科学有效的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质量评价体系,培养具备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和科学家精神的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

二、改革举措

(一)实施通识书院与专业书院贯通培养

面向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学本研贯通培养项目,构建“通识书院基础培养、专业书院卓越培养”的全程师承导师与科研导师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采取“1+43+45本研贯通学制及转段分流培养机制。

1.通识书院基础培养。设立淡安书院,开展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研贯通培养项目大一期间通识课程与基础课程的教育教学、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工作。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强化通识课程和基础课程教学,利用富有中医药特色的书院文化,开展岐黄之道、科学之光、悦读经典、博雅赏析、艺术熏陶和行为养成等通识教育项目,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责任担当、专业自信和人文素养。

2.专业书院卓越培养。学生完成通识书院培养后进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习,依托学院设立专业书院,构建书院制与双导师制相结合的本研贯通培养体系。中医学专业设置“仲瑛书院”,实施临床师承导师和科研导师共同指导,师承教育贯穿培养全过程,强化国学基础和经典活化能力培养,加强中医辨证思维能力、临床应用能力和临床科研能力的进阶培养。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设置“云翔书院”,选聘在中西医结合研究方面造诣深厚的中医、西医或中西医结合知名专家担任书院导师,采取临床导师和科研导师双导师培养。中药学专业设置“橘泉书院”,实施联合培养单位的校内外双导师指导,打牢中医药基础,强化中医药思维培养,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的合作,夯实现代药物研究基础,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中药研究能力与转化应用水平,培养中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专门人才。

充分发挥好全国重点实验室及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医大师和全国名中医工作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临床技能训练中心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平台作用,组织实施科学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研究生阶段优先选聘院士、国家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以及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杰出人才和具有较高学术影响的专家学者担任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对本科期间承担导师带教任务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生导师可优先继续指导,其博士计划单列。

(二)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分类管理

本科培养期间,实行必修课程计划学分制和选修课程完全学分制管理。其中,选修学分可按照培养方案要求选择校内课程修读,或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双一流”大学课程或慕课课程修读,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选修课程学分,或参加下列学术实践活动,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交流并以大会发言或壁报交流。

2.参加暑期夏令营、海内外游学、科学研究或临床实践训练,并获得优秀学员或研究成果者。

3.参加部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互联网+”和“挑战杯”项目竞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

上述学分须以学术实践选修专项形式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规定相应的学时学分,学分认定办法由专业所在学院另行制定。

(三)完善转段分流激励约束机制

转段前学生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应修必修课程学分,无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且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0(以最高成绩计算,以下同),方可申请转段,不符合上述要求者,则按同专业本科阶段要求进行培养。

转段考核分流时,符合转段基本条件者,经学院审核、学位点综合考核,导师组综合面试,认为临床或科研能力优秀且具备良好培养潜质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未能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者,则按同专业本科毕(结)业处理。转段分流及相关要求如下:

1.转段基本条件

1)品行优良,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3)综合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2.研究生分流培养方式

1)转段时应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者,可申请直博培养,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直博培养序列。

2)转段时应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未达3.0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未达425分者,转入硕士培养。硕士培养期间,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且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通过中医经典二级考试,中药学(新中药学院班)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中科院二区研究型学术论文,经考核合格者可申请转入博士阶段培养。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则按相应专业硕士培养。

3.研究生学位类型选择

1)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达到直博培养要求的,可自主选择专业型博士学位或学术型博士学位培养,学制4年。未能达到直博培养要求的,按照专业型硕士学位培养,学制3年。完成培养要求,符合专业型硕士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并达到转博要求的,可申请转入专业型博士学位培养,学制3年。

2)中药学专业(新中药学院班)达到直博培养要求的,按照学术型博士学位培养,学制5年。未能达到直博培养要求的,转入学术型硕士学位培养,学制3年。完成培养要求,符合学术型硕士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并达到转博要求的,可申请转入学术型博士学位培养,学制3年。

3)学校将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择优选择直博培养的学术型博士进入师资博士后培养计划。

4.中药学(屠呦呦班)学生转段分流要求

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与学校商定的转段分流及考核要求进行。

(四)完善本研贯通高阶课程体系

基于“厚基础、宽口径”的课程设置理念,构建与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毕业要求逻辑关联的专业和课程知识图谱,优化本研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完善通识教育、科研训练、实践课程、高阶创新、国际课程等课程类型设置,深化课程重组,理顺先行后续关系,完善本研贯通课程体系,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专业核心课程。加强科学精神类、社会认知类、国学经典类、人文艺术类等通识课程建设,加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医学人文关怀与科学精神等医学素养培养。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和中医药基础等课程学习,组建校际合作课程团队,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三基”基础。设置科研创新训练课程,培养学生运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原理的能力。强化实践教学课程,深化实践能力递进培养的综合实践教学改革,构建专业综合设计性实验实训课程,完善从技能培养到创新思维的贯通性、递进式培养路径。构建高阶创新课程,开发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名中西医专家和中药学专家领衔的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高阶创新课程,联合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中国中医科学院共同打造中药学高阶创新课程。引入优质国际课程资源,拓展国际交流项目,提升国际化能力培养水平。

(五)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1.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卓越培养

深化中医经典课程教学改革,建设中医经典导读、精读、活化应用及中医特色流派等经典课程群,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九年制学生本科阶段须通过中医经典一级考试,硕士毕业前须通过中医经典二级考试,博士毕业前须通过中医经典三级考试。深化中医药思维培养课程综合改革,开展进阶式综合教学设计,强化学生临床思维和科学思维培养。构建贯穿于培养全过程的进阶式实践教学体系,推进“综合设计性理论教学+案例式床边教学”形式的床边教学综合改革,探索并推广中西医教学门诊等方式,依托临床课程教学联盟,组织编撰案例式床边教学教材,建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阶创新核心课程。加强中医循证医学研究方案的学习与实践,提升临床研究能力水平。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研贯通培养学生实行本科实习中医临床水平测试合格准入制度,不合格学生退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转入同专业本科阶段培养。本科实习期间,学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48周的临床实习,其中,中医学专业应在西医医院实习不少于16周,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在西医医院实习不少于24周,同时完成导师指导下的科研素养综合培训工作。

2.中药学专业卓越培养

深化中药学本研贯通培养改革,强化学术能力培养,加强“新中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联合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以及附属康缘药业组织编撰案例式科教、产教融合创新教材,建设科教、产教融合核心课程。深化实验课程教学改革,鼓励教师结合科研和产业发展更新实验教学项目,提高综合设计性、研究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占比。本科培养期间,学生须利用课余时间和寒暑假进入导师课题组开展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科研训练,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养学生在项目选题、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的科研创新能力。构建贯穿于培养全过程的进阶式实践教学体系,本科毕业实习前学生须通过中药学综合技能考核,不合格学生退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转入同专业本科阶段培养。本科毕业论文选题设计应注重与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贯通设计,同时要加强研究过程管理,注重科研思维和能力培养,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和研究水平,严格规范论文答辩,提升学生科学研究综合素养。

(六)深化教育教学综合评价改革

优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将政治素质、品德修养、学业水平、身体素质以及文化素养等纳入综合评价体系。加强思政课教学改革,强化思政课实践教学,提升辩证思维能力,为学生感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专业认同感提供多样化的社会实践机会。深化英语教学改革,完善英语应用能力培养需要的高阶英语选修课程体系,实施英语必修学分免修资格认定和英语选修课程学分制管理,提升学生国际学术交流应用能力。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培养学生传统体育和竞技体育技能,在增强体质的同时培养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加强劳动教育和美育工作,规定必要的修读学分,培养勤劳务实、儒雅庄重的优秀品质。改革课程学习评价方法,将课前预习、课堂讨论、课后作业或专题研究性学习等纳入形成性评价,课程考试试行“标准化试题+研究型试题”考核方式改革,实现与国家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相关资格考试的对接。完善能力塑造体系,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临床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

(一)设置专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等主要负责人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所在学院的院长组成,主要负责制定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开展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统筹配置优质教学资源、制定培养特区政策、研究书院制培养的条件与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长兼任。学校同时设立淡安书院主要负责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项目大一学年的通识教育,统筹校内外优质资源,组织开展通识课程与基础课程建设及其教育教学,负责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专业引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与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选配优秀师资团队

学校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集聚联合培养单位等优质资源,强化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通识课程、国学经典、生命科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基础理论、实践能力、科研素养的培养。学校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特聘校内外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情怀深广、学术影响力大、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担任专业负责人和书院导师,并为专业负责人和导师开展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和岗位津贴,同时提供专业建设经费和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课时津贴。课程教学须选聘教学名师或资深教授领衔,并遴选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助教。设置金牌课程、金牌教师荣誉称号,发挥示范引领效应,根据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给予不同系数的教学工作量和奖励津贴,荣誉称号纳入课程建设和教师荣誉体系建设。

(三)深化课程育人改革

聚焦立德树人,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建设思政课程综合教学体系,培养学生能够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课程思政,形成协同育人效应。加强顶点课程和融合创新教材建设,组织编撰名医名家学术经验传承与科创融汇、产教融合创新教材。建设优质线上教学资源库,优化课程教学设计,开展混合式综合设计性教学,全面提升学生临床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四)实施荣誉培养计划

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青马工程培养”“国学经典重温”“名医名师领航”“创新创业实践”“医药战略研讨”“国际视野拓展”等荣誉培养计划的实施。荣誉计划培养贯穿本研贯通不同培养阶段,在导师指导下组织实施,实施方式主要包括校外课程选修、国际课程学习、暑期社会实践、临床与科研见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海内外游学等。学生在校期间须完成荣誉计划规定的学分。

(五)优先资源条件保障

学校为书院培养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为书院开展通识课程建设、优质资源引进、书院导师选聘、名师名家授课、学术交流研讨、创新创业实践以及体美劳综合素质拓展等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和条件支持。建立书院导师荣誉体系,每年评选星级导师,并根据星级等级给予相应的导师津贴。星级导师在教师评奖评优、职称晋升、研究生导师认定和研究生指导计划分配以及名师评选等方面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的待遇。学校设立专项培养经费,用于荣誉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经费使用实行导师负责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预算制、培养成效阶段考核制的要求,由淡安书院和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南中医药学院南中医药学院学子南中医药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