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花文婷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2055

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方法(研究生)》,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面向药学院研究生,适用范围限于本校正式注册的中国内地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奖名额、标准

30名研究生(其中博士9名),每生奖励5000元。

三、评选程序

1.请严格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方法(研究生)》(附件1)做好本次奖学金的推选工作。

2.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相关材料于510日中午12:00前交至各班班长处,各班级成立班级初评小组,务必严格检查申请材料,将初评拟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一经发现个人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该奖学金评选资格,并将取消该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3.各班级初评并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于515日中午12:00前将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附件4)、相关支撑材料(包括成绩单原件、论文全文及检索截图等)纸质版送交B1-324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njucmsqz@126.com,学院组织统一评审。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补充注意事项:

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重复使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的申请。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评选方法(研究生).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3:2023年度研究生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4:药学院申请荣誉或奖学金个人综合业绩材料清单.xlsx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3年修订).pdf

附件6: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学术成果(论文)认定办法(2022年修订).pdf

附件7: 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中文优选期刊目录.pdf

 

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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