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田大将发布时间:2023-01-04浏览次数:1308

各系(中心)、办公室: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有关考核文件精神,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单位要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绩效。

二、考核有关事项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本年度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的,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如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如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2022年度校内岗位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现岗位进行考核,适当参考岗位调整前的工作业绩。中层干部考核由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等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南中医大人字〔201439号)要求,未参加或考试未通过的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管理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组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业绩和廉洁自律能力等方面考核;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能力水平和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精神等方面考核;工勤技能岗位重点从政治思想觉悟、技能水平、爱岗敬业的精神,团结协作及遵守劳动纪律的表现等方面考核。

(七)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391号)执行,详见附件1

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展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附件2,表格请正反面打印);凡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程序

(一)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2314

学院布置2022年度考核工作

202215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各系、中心、办公室布置考核工作

15-17

  1. 各系、中心、办公室上报考核小组成员名单(附件4

  2. 各系、中心、办公室开展年度个人述职、考核,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填写附件5

  3. 汇总收集所有参加考核人院的登记表附件3,并于7日下午17:00前提交学院办公室

  4.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同时提交附件2,经科室所在支部复核并支部书记签字后(党员和非党员都需要支部书记签字),由支部书记提交给学院组织员徐钰君

18-19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人员名单并提交学校。

(二)工作要求

1.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布置年度考核、测评工作。

2. 全院分为七个考核小组分别组织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及优秀等级人选推荐工作。7个考核小组及组长如下:

1)中药资源与鉴定系              组长:谷  巍

2)中药炮制与制剂系              组长:陆兔林

3)药理系                        组长:洪  敏

4)药物化学与分析系              组长:李  伟

5)生物制药与食品科学系          组长:潘  扬

6)实验教学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组长:李念光、文红梅

7各行政办公室                  组长:徐钰君田大将

各考核小组分别在本部门成立5人组成的考核推荐小组,报院办公室备案。

3.各学系、中心、办公室教职员工,对照年度考核标准,在教研室、中心层面进行述职考评;申请优秀等级者经个人申请或室主任推荐、全系(中心、办公室)范围内公开述职、考核推荐小组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确定优秀等级推荐人选,并上报学院办公室。

三、指标分配

序号

单位

优秀指标数

1

中药资源与鉴定系

6

2

中药炮制与制剂系

11

3

药理系

8

4

药物化学与分析系

15

5

生物制药与食品科学系

4

6

教学实验中心、分析测试中心

6

7

各行政办公室

4

各学系、中心及办公室所推荐的优秀等级人选须严格按照个人申请、面向各考核小组所在学系(中心或办公室)全体成员述职,推荐小组择优推荐程序进行。不得将优秀等级推荐指标简单指定人选,各学系(中心或办公室)所推荐人选若不能通过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者,当年不予增补推荐并核减下一年度优秀等级推荐指标。

四、材料要求

1、登记表请不要调整框线和既定文字,A4纸正反打印(内容较多可缩小字体或适当删减,表格必须控制在1张),单位填写“药学院”,否则不予接收;

2、主管领导评鉴意见请按照考核结果填写:“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请勿出现“称职”字样,签名空着;

3、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空着;单位负责人意见空着;本人意见请签名,日期填上。

4、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请勿出现 “称职”字样;对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等特殊情况请各部门在“未确定等次或其他情况说明”一栏中明确注明;

5、若手工填写考核表,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6、“本人意见”栏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亲笔签名。



联系人:田大将  联系电话85811524


附件1年度考核内容及参考标准.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职业道德测评表(药学院).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名单模板.doc

附件5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考核汇总表.doc



药学院

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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