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药学院虚拟仿真项目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者:纪蕾蕾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235

各系(中心)、教研室(研究室):

根据2021年药学院虚拟仿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申报表要求,近期学院将组织对立项建设的虚拟仿真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学院立项项目3项。

二、验收依据及结果

1、验收以《建设项目情况简表》为主要依据,考察各项目进展度、建设内容完成度、上线运行数量和质量等。重点考核预期成果完成情况。

2、验收结果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完善优化,20235月前再次接受验收,再不合格者记入学院项目负面清单公示学院网站,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不得进行下一轮学院项目申报。

3、“合格”条件:一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项目情况简表》,预期成果基本完成,未达到的为不合格

三、验收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预期成果开展自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2、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建设周期标示性建设成果、上线运行情况,填写《验收报告》(附件1)和验收汇总表(附件2)。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1028日前,将《验收报告》(附件1)、标志性成果佐证材和验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leilei1515@126.com。联系人:纪蕾蕾。联系电话:025-85811695

附件附件1:2021年药学院虚拟仿真项目验收报告.doc附件2:2021年药学院虚拟仿真项目验收汇总表.xlsx


 

药学院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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