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通知

发布者:纪蕾蕾发布时间:2022-10-18浏览次数:181

各系(中心)、教研室(研究室):

根据《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要求,近期学院将组织对立项的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进行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5项、试点项目3项。

二、验收依据及结果

1、验收参照通知中验收要求及《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为主要依据,考察各项目进展度、创新点、推广度等。重点考核完成情况。

2、验收结果分为 “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验收“合格”的项目,核拨剩余经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完善优化,暂停剩余经费核拨,20234月前再次接受验收,再不合格者记入学院项目负面清单公示学院网站,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下一轮学院项目申报。

3、“合格”条件:一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申报书》验收标准基本完成,未达到的为不合格

三、验收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围绕项目预期成果开展自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2、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建设周期标示性建设成果,填写《验收报告》(附件1)和验收汇总表(附件2

四、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1028日前,将《验收报告》(附件1)、标志性成果佐证材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leilei1515@126.com。联系人:纪蕾蕾。联系电话:025-85811695

附件附件1: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报告.doc附件2:2021年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汇总表.xlsx


 

药学院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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